申命記18章
申命記18章 利未人的產業 1 「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,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,他們所吃用的,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。 2 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,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,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。 3 「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為祭的,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。 4 初收的五穀、新酒和油,並初剪的羊毛,也要給他。 5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,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,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。 6 「利未人,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,若從那裏出來,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, 7 就要奉耶和華他神的名事奉,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一樣。 8 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,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同吃。」 2021年10月27日研經釋義 不可學效異邦惡俗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