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12章

 

將自己當作活祭獻給主

1 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,乃是理所當然的。 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。

聖徒的品行

3 我憑着所賜我的恩,對你們各人說: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,要照着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,看得合乎中道。 4 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,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。 5 我們這許多人,在基督裏成為一身,互相聯絡作肢體,也是如此。 6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,各有不同:或說預言,就當照着信心的程度說預言; 7 或作執事,就當專一執事;或作教導的,就當專一教導; 8 或作勸化的,就當專一勸化;施捨的,就當誠實;治理的,就當殷勤;憐憫人的,就當甘心。

9 愛人不可虛假,惡要厭惡,善要親近。 10 愛弟兄,要彼此親熱;恭敬人,要彼此推讓。 11 殷勤不可懶惰,要心裏火熱,常常服事主。 12 在指望中要喜樂,在患難中要忍耐,禱告要恆切。 13 聖徒缺乏要幫補,客要一味地款待。

14 逼迫你們的,要給他們祝福;只要祝福,不可咒詛。 15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,與哀哭的人要同哭。 16 要彼此同心,不要志氣高大,倒要俯就卑微的人。不要自以為聰明。

不要以惡報惡

17 不要以惡報惡。眾人以為美的事,要留心去做。 18 若是能行,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。 19 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。因為經上記着:「主說:『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』」

20 所以,「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吃;若渴了,就給他喝。因為你這樣行,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」

21 你不可為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

2020年9月24日研經釋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