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tegory: 申命記

申命記25章

申命記25章 執行笞刑的規定 1 「人若有爭訟,來聽審判,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,定惡人有罪。 2 惡人若該受責打,審判官就要叫他當面伏在地上,按着他的罪照數責打。 3 只可打他四十下,不可過數;若過數,便是輕賤你的弟兄了。 4 「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,不可籠住牠的嘴。」 弟要為兄傳後代 5 「弟兄同居,若死了一個,沒有兒子,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,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,娶她為妻,與她同房。 6 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,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。 7 「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,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裏說:『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哥哥的名字,不給我盡弟兄的本分。』 8 本城的長老就要召那人來問他,他若執意說:『我不願意娶她。』 9…

申命記24章

申命記24章 休妻的條例 1 「人若娶妻以後,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,不喜悅她,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,打發她離開夫家。 2 婦人離開夫家以後,可以去嫁別人。 3 後夫若恨惡她,寫休書交在她手中,打發她離開夫家,或是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, 4 打發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,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。不可使耶和華你神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。」 其他各種條例 5 「新娶妻之人,不可從軍出征,也不可託他辦理甚麼公事,可以在家清閒一年,使他所娶的妻快活。 6 「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,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當頭。 7 「若遇見人拐帶以色列中的一個弟兄,當奴才待他,或是賣了他,那拐帶人的就必治死。這樣,便將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 8 「在大痲瘋的災病上,你們要謹慎,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。我怎樣吩咐他們,你們要怎樣遵行。 9…

申命記23章

申命記23章 不得入耶和華會者 1 「凡外腎受傷的,或被閹割的,不可入耶和華的會。 2 「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,他的子孫直到十代,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。 3 「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,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,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。 4 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,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,又因他們雇了美索不達米亞的毗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。 5 然而耶和華你的神不肯聽從巴蘭,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,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。 6 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。 7 「不可憎惡以東人,因為他是你的弟兄;不可憎惡埃及人,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。 8 他們第三代子孫可以入耶和華的會。」 軍營保持清潔的條例 9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