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12章

利未記12章 婦女產後潔淨的條例 1 耶和華對摩西說: 2 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『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,她就不潔淨七天,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。 3 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。 4 婦人在產血不潔之中,要家居三十三天。她潔淨的日子未滿,不可摸聖物,也不可進入聖所。 5 她若生女孩,就不潔淨兩個七天,像污穢的時候一樣,要在產血不潔之中,家居六十六天。 6 「『滿了潔淨的日子,無論是為男孩是為女孩,她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,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,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。 7 祭司要獻在耶和華面前,為她贖罪,她的血源就潔淨了。 「『這條例是為生育的婦人,無論是生男生女。 8 她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,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,一隻為燔祭,一隻為贖罪祭。祭司要為她贖罪,她就潔淨了。』」 10月17日研經釋義

利未記11章

利未記11章 潔淨與不潔淨的動物 1 耶和華對摩西、亞倫說: 2 「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:『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: 3 凡蹄分兩瓣、倒嚼的走獸,你們都可以吃。 4 「『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:駱駝,因為倒嚼不分蹄,就與你們不潔淨; 5 沙番,因為倒嚼不分蹄,就與你們不潔淨; 6 兔子,因為倒嚼不分蹄,就與你們不潔淨; 7 豬,因為蹄分兩瓣,卻不倒嚼,就與你們不潔淨。 8 這些獸的肉,你們不可吃;死的,你們不可摸,都與你們不潔淨。 9 「『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:凡在水裏、海裏、河裏,有翅有鱗的,都可以吃。…

利未記10章

利未記10章 拿答亞比戶犯罪 1 亞倫的兒子拿答、亞比戶,各拿自己的香爐,盛上火,加上香,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,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, 2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,把他們燒滅,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。 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:「這就是耶和華所說:『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,在眾民面前,我要得榮耀。』」 亞倫就默默不言。 4 摩西召了亞倫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、以利撒反來,對他們說:「上前來,把你們的親屬從聖所前抬到營外。」 5 於是二人上前來,把他們穿着袍子抬到營外,是照摩西所吩咐的。 6 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、以他瑪說:「不可蓬頭散髮,也不可撕裂衣裳,免得你們死亡,又免得耶和華向會眾發怒。只要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為耶和華所發的火哀哭。 7 你們也不可出會幕的門,恐怕你們死亡,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的身上。」他們就照摩西的話行了。 祭司入會幕時不可喝酒 8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:…